安 吉利 斯交强险以救济损害为主要功能,其先予赔付的制度设计对交通事故被侵权人及时获得救济具有重要意义。投保交强险是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的法定义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履行该义务将导致被侵权人无法获得交强险赔付进而利益受损,故投保义务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本案中,人民法院判决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与交通事故侵权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体现了法律对投保义务人怠于履行义务的否定评价和对被侵权人权益的维护,也警示了投保义务人要依法履行为机动车投保交强险的义务,维护好自身与其他道路交通参与人的合法利益。
安 吉利 斯张大爷说,自己做建筑工人时也是班长,他和同事参与了民航大楼、北京医院、东方新天地等知名建筑的建设。因为一份责任感,他也练就了一个人负责两台吊车的绝活,他的团队一直都是安全责任标兵。 十多年前,离开岗位的张大爷发挥余热,报名公共文明引导员专业志愿服务岗位。在地铁站台十来米的范围内作引导,一天要站4个小时,张大爷给自己立下了严格的要求——站立不靠门、高峰时段不去厕所。安 吉利 斯
审理法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案中,李某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周某受伤,李某系侵权人,依法应对周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张某作为投保义务人未依法投保交强险,导致周某不能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得到保险赔付,也应承担相应责任。因周某的损失未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最终判决:由张某、李某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共同赔偿周某损失14万余元。《安 吉利 斯》